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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可暂不办产权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1:56 京华时报

  作者: 周逸梅来源:

  市民武先生反映:我一直在酒仙桥煤气站购买议价气,今年9月份,家里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被盗,我便在酒仙桥煤气站花202元购买了一个新的钢瓶。12月21日,我去煤气站买议价气时,被告知要办理钢瓶产权转移协议。我需将自己的钢瓶以50元/瓶的价格把产权转给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煤气站提供一个合格的钢瓶让我使用,为此我要交100元的押金。如
果不办理协议,我就买不了液化气。我的钢瓶才用了3个月就损失了150元钱。

  回复:北京液化石油气公司销售分公司主管销售民用议价气的王副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决定实行钢瓶产权转移是出于两种考虑,一是由公司负责钢瓶的年检费用,保障液化气使用安全;二是为了“绿洲”品牌的钢瓶不流失,成为液化气公司专用。至于以50元/瓶的价格回收,是考虑到北京98%以上的钢瓶都是使用了5年左右,经过折旧后定的价。

  解决:王副经理说,武先生的情况属于个别,在一年内购买的钢瓶,只要出示当时购买钢瓶的收据就可以不办理产权转让的手续,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来折价。如果收据遗失,用户可以直接和煤气站站长反映,由站长和公司反映后协商解决。本报记者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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