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获3·15金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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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2:25 新京报 | ||||||||
中消协成立20周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0.42亿元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 昨天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获得了中消协授予的3·15奖章。 3·15奖章是中消协设置的表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高奖项。设置该奖项的目的在
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被授予集体3·15金质奖章,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市质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海淀区消协、昌平区消协获集体3·15荣誉奖章。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于水生在此间表示,“中消协成立二十年来,年受理投诉规模增长了87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42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