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加快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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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5:4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新华社南京12月26日电 (记者郭奔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近日在江苏省考察工作时强调,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加快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12月23日至26日,罗干在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等陪同下,先后来到南
在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罗干认真观看考察了受理、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对南通率先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表示赞赏。在无锡市山明社区,罗干与居民共话平安建设,亲切询问他们的实际感受。他叮嘱当地领导一定要把平安社区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抓实抓好。罗干对江苏重视加强队伍建设、率先创办派出所长、刑警队长、交巡警队长“三长”学校的举措给予较高评价。他来到江苏警官学院派出所长学校,听取学员汇报学习心得体会,勉励他们勤奋学习,注重实战,更好地担当起保一方平安的重任。 考察期间,罗干听取了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他对江苏近年来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江苏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罗干强调,科学发展观为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归根结底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改革进程中易于引发矛盾的方面和环节,一定要坚持民主、科学、依法行政。凡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都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基层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活动中,要落实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以基层的民主来保障基层的稳定。 罗干十分关注平安创建活动。他指出,江苏的实践表明,平安是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富裕起来的地方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就要率先抓好平安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基层发现、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管理和教育,把刑释解教人员、失学失爱青少年、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和转化措施,逐个落实到具体组织、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罗干强调,公平才能平安,公平才能和谐。司法公正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保障。各级政法部门一定要端正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司法公正的要求落实到一切执法活动中。要围绕解决告状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等群众意见大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人民日报》 (2004年12月27日 第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