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公斤炸药害了八条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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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7:20 齐鲁晚报 | ||||||||
本报长沙12月26日讯25日下午,湖南醴陵市警方宣布,12月23日凌晨发生在醴陵市南桥镇凤形村湾塘组致8人死亡的特大爆炸案顺利告破,犯罪嫌疑人醴陵市南桥镇凤形村村民胡春秀、李性许被刑拘。26日,醴陵市警方带胡春秀、李性许指认了爆炸地点和盗窃炸药地点。 23日凌晨2时05分爆炸案发生后,警方2时30分就控制了犯罪嫌疑人李性许。经审讯,
经审查,李性许、胡春秀先后交待了爆炸杀人的作案过程:李性许怀疑其妻胡春秀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2003年12月19日将他人殴成轻伤,2004年8月9日李性许被醴陵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诉讼中邻居李性奎出庭作证,支持他人,引起李性许、胡春秀不满,胡春秀扬言要用炸药炸平李性奎等人的房子。 12月19日,胡春秀分数次从附近鞭炮厂偷来60公斤亮子、军工硝,作好了爆炸杀人的准备。 此前,胡春秀曾两次携带炸药到李性奎家附近,准备实施爆炸,因被他人察觉没有得逞。12月23日凌晨胡春秀再次到李性奎家,在其窗台下埋放了炸药。凌晨2时05分,胡春秀点燃了炸药。随后,胡春秀逃离现场,躲到浏阳娘家。李性许则以为警方不会怀疑到自己,留在家中观望。 胡春秀、李性许年龄均为37岁,平时在鞭炮厂帮人做事,因此熟谙炸药习性。 (《长沙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