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低保政策以来今年首次出现人数净减 申城3.6万人走出“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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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8:04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周其俊报道
此外,目前上海市不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设立了“岗位开发基金”,对上下班路途遥远的“低保”人员,依情况每月补贴50至100元,并鼓励企业招收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人员,对签订合同1年以上的单位给予奖励等,也使一些“低保”人员走出了“低保”。 据悉,上海今年在全面实施“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分类施保”,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截至昨日,上海城乡居民中享受政府救济人员59.83万人(含协保人员),其中城镇低保41.74万人,农村低保10万人。 另外,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还将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一次性补助,补助对象为市民政局管理的优抚、救济对象和农村贫困户中的不可扶对象、散居五保户及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月养老金低于750元且无子女的“一老养一老”城镇居民家庭。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每人260元;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贫困户中的不可扶对象、散居五保户每人200元;对传统救济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150元;月养老金偏低且无子女的“一老养一老”家庭每户3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