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立供热预警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8:33 沈阳今报 | ||||||||
记者刘洋 今报讯 昨天,沈阳市供热办紧急出台供热运行预警机制,保证严寒期供热工作。 沈阳市供热负责人说,沈阳市供热办将建立冬季气温变化与供热运行的预警机制,以冬季气温变化为预警参照,并由此制定相对应的供热运行参数。即进入严寒期供热或气温降至接近-19℃(供热系统设计规范)为一级蓝色预警,此时供热运行参数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根据目前沈阳市的气温状况,供热运行的预警级别应属于二级黄色预警,供热办要求各供热企业调剂优质煤炭,延长供热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