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出台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 每人每年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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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9:12 浙江在线 | ||||||||
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日前出台,制度规定,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2004年上海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为3.5万多人。12月25日,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奉贤区举行奖励扶助金首发式。 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6项条件: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二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是生育或者依法收养过子女;四是男子年满60周
符合条件的个人需本人通过村民或者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村民或者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区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海规定这一奖励扶助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减少中间环节,直接补助,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以及以扣代罚等各种违规行为。 来源: 新华网 作者:仇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