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贵阳立法叫停破坏水库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9:31 中国环境报

  经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该办法规定,今后水库保护范围内将严禁10种行为。

  按照该办法规定,今后水库保护范围内将禁止损毁水库工程设施;爆破、采石、开矿、取土、挖砂、葬坟,破坏植被;毁损告示牌、界碑、界桩等标志;新建、扩建向水库排放
污染物的企业及炸鱼、毒鱼、电鱼;倾倒砂、石、土、垃圾和其他废物;强行取水、用水、挖渠破闸、拦渠堵水等10种行为,违者有关部门将视情节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最高的可达到5万元。

  据介绍,贵阳市现有水库163座,总库容达到12.87亿立方米,但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8%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缺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水库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工程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年久失修、产权不明、管理权限不清、缺乏维护等问题也制约了水库的建设和效益的发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