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范企业环保信用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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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9:31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继12月13日起开设全市各重点企业法人代表环保知识培训班之后,成都市环保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全市所有工矿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正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工业污染防治的“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 据了解,为全面系统地讲解传授企业环境管理知识,进一步提高现有工业企业污染管理水平,成都市环保局此前共组织全市834家工业污染重点防治企业,对包括每一家企业法人
成都市环保局要求各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必须依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将各级环保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收集的有关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环境保护的行为记录,按照“办法”统一规定的格式,及时、准确、负责地上报提交。经严格审核或局长办公会审批后,各地所报送的各类企业信用信息,将由指定的发布单位在“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发布。 据了解,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共分为企业身份信息、企业业绩信息、企业提示信息和企业警示信息4类,包括“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年检情况”、“企业获得县级以上荣誉或奖励情况”、“因超标排污、造成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而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企业拖欠依法征收的排污费情况”、“企业违法排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拒缴排污费情况”等11个方面。该“办法”同时对信息的变更或撤销,以及对错误信息的责任追究等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