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改造又伤人获取徒刑四年半(12/25)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0:0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湖南省安化县东平镇的吴某,今年刚而立之年,却因两次犯罪,一年之内两次被法院判刑入狱。今年8月,吴某被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他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再度伤人,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今年8月4日,吴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吴某在服刑期间,不遵守狱中监规,故意打伤其他犯人。他在看守所第15监舍放风区水池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吴某在终审判决前一人犯数罪,依法应予以数罪并罚。据此,北流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李棍麟)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