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职业乞丐”建立救助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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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0:2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 针对新的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问题,辽宁省采取主动救助、社区联动等人性化救助形式,为以流浪乞讨为生的“职业乞丐”每人建立一份救助档案,尽最大可能劝说他们回归家庭。 据新华网报道,辽宁省民政厅厅长薛恒介绍,辽宁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站,适应新形势实行人性化救助服务,采取各种措施探索解决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问题,截至2004年
辽宁省“职业乞丐”救助档案将详细记录每一位行乞人员的资料,从而加强对行乞人员的监控。一旦发现其再次行乞,救助站便会根据档案记录的情况,反复劝说动员其回到家庭中。同时,对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流浪人员,救助站将为他们开设职业介绍所,帮助他们靠自己的双手摆脱贫困。 辽宁省目前已经在城市社区建立起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网络。一旦流浪乞讨人员的身影在小区里出现,社区便会立即劝说他前往救助站。对于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社区将引导或护送他们到达救助站。而对于身份不明的部分年老乞讨人员,民政部门会在查明情况后将其安置到敬老院、养老院等地,从而终结他们在各地长期流浪的历史。目前辽宁省已安置到敬老院、养老院、福利院392人,解决了这些人在省际、市际间长期流动的问题。 为了使街头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能得到及时救助,辽宁省各市、县区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对于诱骗孩子讨要、团伙乞讨等人员,民政部门将继续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手依法处理,同时加大混进乞丐行列的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