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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煤电价格联动方案火电价格将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0:36 生活报

  国务院批准煤电价格联动方案火电价格将调整

  据《信息时报》报道煤电价格联动的总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细则可望在2005年初出台。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对煤电联动计算方法、首次联动的计算基准、电价调整周期、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等重要问题予以明确。电煤价格将逐渐向完全放开过渡,煤炭交易市场建立和运行的障碍已被消除
,时机已经成熟。

  首次煤电联动应以2004年5月底煤炭企业销售电煤的车板价为基础,根据6~11月电煤车板价的平均涨幅,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公式测算和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区域电网内煤价涨幅差距较大的,分省、区、市调整电价。调整时,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标准维持现行实际水平不变。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的联动将根据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的传导机制,建立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的公式。以电煤综合出矿价格、车板价为基础,实行煤电价格联动。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调整,其他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不随煤价变化调整。销售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各类用户的销售电价中,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调整一次,除居民电价外,其他用户电价随上网电价变化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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