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出台文件 党员干部收送红包一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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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1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温凡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赣州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颁布“廉洁令”,要求所有党员干部 不收不送红包,严禁参与赌博,自觉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收送红包、参与赌博的党员干 部,一律先予以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企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的,必须解聘、辞退。 几天前,赣州市纪委、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三个文
文件规定,赣州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等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 证券和支付凭证。所有单位和个人也一律不得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果查实这种现象,收受 人和赠送单位责任人、赠送人不论收送的数额多少,一律先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依据有 关规定扣发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违规行为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 规定,给予单位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地本单位发生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失察的,要追究所在纪 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责任。 同时,对于赌博问题也作了具体规定,党员、干部因参与赌博被查实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含非 领导职务)的,一律先行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企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的必须予以解聘、辞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