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提前近一年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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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22 拉萨晚报 | ||||||||
民工感激要写感谢信登报 本报讯(记者江舒)对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听多了也见多了,早已见惯不惊了,却没听说过还有提前近一年付清民工工 资的“怪事”。记者26日晚就听几位满怀感激之情的民工说起了这“怪事”,他们还要登一则《感谢信》以对体谅他们的工 程承包方表示感谢。
26日晚7点半左右,3位民工手拿一纸《感谢信》走进本报社,要求登报以对承建日喀则满拉灌渠团结渠二标段的 武警水电三总队第十支队在没有与发包方——自治区水利厅建设管理中心结算的前提下,提前11个月付清他们160多位民 工工资的行为表示由衷的感谢。他们激动地说,2003年4月18日到2003年11月20日,他们160多人在武警水 电三总队第十支队承建的日喀则满拉灌渠团结渠二标段务工。合同规定,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在两年的保质期内也就是200 5年11月份以前,工程没出现质量问题才能付清剩余的13万8千多元的质保金。眼瞅着年关将近,为让民工们高高兴兴地 回家过上一个美满的春节,武警水电三总队第十支队对工程进行了细致检查后,决定把13万8千多的工程质保金(含民工工 资)提前发放给准备回家过年的160多位民工。 此举在民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提前拿到工资的他们对武警水电三总队第十支队的体谅、理解、信任表示由衷的感谢 和感激。于是,就有了3位民工代表来到本报要登《感谢信》感谢武警水电三总队第十支队的感人一幕。他们激动地说:“我 们160多人28日就要乘车回家了,等着看到我们的感谢信见报,心里才踏实!” 武警水电三总队第十支队提前付清民工工资的做法在我区尚属首次,这在全国也是鲜见的“新闻”,但愿能在拖欠民 工工资的现象中吹起一股清新的风,让拖欠民工工资的“毒瘤”早日消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