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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特稿:婚检——尴尬中如何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46 法制日报

  从200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就在同一天,湖北省武汉市共有七百余人登记结婚,然而无一人到婚检室做婚前体检。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达到4%至6%,平均每30至40秒就有一个缺陷婴儿出生。一边是没人婚检,一边是让人触目惊心的缺陷儿童发生率,婚检陷入尴尬的境地。2004年,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局宣布,从10月8日起,对领取结婚证的市民免费进行婚检,并呼吁“政府埋单、强制婚检”。面对这一新情况,法律如何规定?政府如何协调?

  婚检 尴尬中如何前行

  本报记者 肖黎明 本报实习生 李丽

  武汉市武昌区妇幼保健所位于胭脂路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门脸有些破旧,门旁挂着“武昌区免费婚检咨询指导中心”的牌子,“免费”二字吸引了众多行人的目光。

  在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不到一年时,武汉市武昌区卫生局宣布,从10月8日起,对领取结婚证的市民免费进行婚检。凡准备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只要一方户籍地在武昌区,就可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登记合影照,到武昌区妇幼保健所免费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艾滋病初筛、淋病快速检测、乙肝两对半检测、胸部透视、女检、男检等检查。去年10月1日后结婚的,同样可接受免费补检。

  武昌区免费婚检“新鲜出炉”

  记者来到武昌区妇幼保健所,一进门就看见了门口旁边的一个宣传牌,牌子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免费婚检项目,包括梅毒血清检测等六项;另一部分是自费婚检项目,包括血型、乙肝病毒DNA检测等七项,每一项都有收费标准,从五元到一百八十元不等。

  记者就免费婚检的事项采访了武昌区妇幼保健所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了自愿婚检前后以及免费婚检前后的来婚检人数的对比情况:“2003年10月1日之前,也就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之前,来婚检的人数占到了登记结婚的90%以上,那个时候每年有四千多对,每天我们这里忙不赢(武汉话,即忙不过来),人来人往,特别挤。2003年10月1日,国家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把强制婚检变为自愿婚检之后,来婚检的人数就直线下降,从原来的90%下降到1.8%,连2%都不到。今年区卫生局宣布10月8日起,在我们这里实行免费婚检之后,婚检率升到了20%,可以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记者:当初实行免费婚检的初衷是什么?

  负责人:一是婚检率太低,而出生人口出现缺陷的发生率又居高不下,二者矛盾比较突出;二是国家号召为新婚夫妇免费检测艾滋病,我们就把这个号召扩大到婚检上来,这也算是个契机。

  记者:免费婚检的费用从哪里来呢?免费有没有给你们带来经济压力?

  负责人:经济上的压力不是很大,费用主要是来自卫生局的行政拨款。我们的免费婚检得到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他们拨了十万块钱作为我们的启动资金。我们保健所的免费婚检只是处在一个开始阶段,我们还要把这个(免费婚检)继续搞下去。

  记者:我看到你们外面宣传牌上有自费的项目,你们在免费的同时,有没有带来一些额外的经济利益?

  负责人:婚检中一些很必要的项目是免费的,而其他的一些项目,像血型检测,乙肝的检测等我们只是建议新婚夫妇做,而且并不一定非要在我们这里做。我们在搞这个免费婚检的开始就已经统一好思想,就是要为市民做好事,没有商业意识在里面。婚检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不是很大,一个月也就是几千块钱。

  武昌区妇幼保健所负责人的说法得到了武昌区卫生局张局长的证实,张局长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国家规定婚检的费用是每对新人235元,除去一些不必要的项目,按每对新人178元计,武昌区一年约4500人登记,只要80万元,而实际成本还不到80万元。这笔钱政府还是可以负担得起的,因为没有婚检而造成缺陷儿童的出生所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这80万元。这样一看,就很划算了。”

  关于免费婚检的经费来源问题,张局长介绍说,免费婚检的费用主要是来自财政局划拨的卫生事业费,十万元只是启动经费,我们先计划每年都拨十万元作为免费婚检的经费,以后随着免费收益群的扩大,经费肯定会逐年递增。

  “那免费婚检的收益群主要是哪些人?”

  “主要是武昌区的居民。”张局长说,凡准备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只要一方户籍地在武昌区,就可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登记合影照到武昌区妇幼保健所免费婚检。“我们主要面对的是武昌区的居民,其他区的居民来婚检的时候,还是要缴费的。这主要是考虑到经费的问题。”

  “不过,”张局长接着说:“已经有好几个区来我们这儿学习经验,也准备推行免费婚检。婚检由政府埋单是大势所趋。”

  医学专家:政府埋单强制婚检

  婚检免费蛋糕的出炉使得武昌区的婚检率由原来的1.8%飙升到20%,这可谓是一个不小的胜利。据记者了解,武昌区在湖北率先推出免费婚检一个月来,共有235对新人接受免费婚检,其中去年10月以来已拿结婚证来补检的有130对,占体检人数的55%。面对这一可喜的数据,武昌区妇幼保健所的医护人员并没有表现出乐观。记者采访有关负责人时,他们都从医学的角度对自愿婚检政策的后果表示担心和忧虑。

  武昌区妇幼保健所负责人说,实行免费婚检以来,在婚检率只有20%的情况下,他们已经检测出3例艾滋病,4例梅毒胎儿;在自愿婚检的新人中,有17.3%是带有疾病的,这个数据还是很惊人的。

  记者:人们不愿来婚检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负责人:不愿来婚检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对婚检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为婚检和一般的体检没什么区别,自己在单位里体检过了,没什么毛病,就以为不用婚检了。其实,婚检和一般性的体检还是有区别的,婚检主要是针对婚后的夫妻生活以及以后的生育所作的检查,内容和一般性的体检也不太一样。二是有些人嫌麻烦,把工作忙、没有时间作为借口。其实婚检的过程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一般半个多小时就可以了。如果牵扯到血液之类的检测,要拿到其他部门进行检测的,第二天就可以拿到结果。三是有的人故意隐瞒,明知道自己身体有病,但害怕对方知道,结不成婚,故意不来婚检。这种做法对另一方是不负责任的。

  记者:来婚检的人主要是哪些人?

  负责人:主要是一些高学历的人以及一些军人。高学历的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而军人来婚检是因为军队里有相关规定。其他人婚检的意识还比较薄弱。所以,我们开展免费婚检主要是倡导人们来婚检,对自己负责,也对下一代负责。其实,我们在呼吁免费婚检的同时,还在论证“政府埋单、强制婚检”这种模式的可行性,强制婚检是提高婚检率最有效的方式。

  武昌区卫生局张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证实了“政府埋单、强制婚检”这个想法正在论证过程之中。张局长说,自从自愿婚检以来,来婚检的人少了,武昌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就很难开展了。“我们在很多小区开设了宣传栏,散发宣传单,还开设了孕妇培训班和孕妇学校,尽管都是免费的,但因为没有了婚检,我们无法掌握这些新人的情况,所以很难开展下去。我们也在婚姻登记处设立了宣传点,对来登记的新人宣传保健知识,但效果不是很好。我们咨询了许多医学专家,他们多数认为,‘政府埋单、强制婚检’是最好的办法。当然,这个也不能我们说了算,我们还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这个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

  “既然婚检是为了预防新生人群出现缺陷,有没有可能把婚检变为孕检呢?”

  面对记者的问题,张局长想了一下说:“这个想法很好,但不全面。”张局长介绍说,婚检并不是只包括婚前检查一项内容,还包括婚前保健知识的宣传和婚前保健知识的咨询。“婚前检查不仅仅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还有包括婚后健康的夫妻生活。一些夫妻疾病在结婚前没有检查出来,结婚后就会对夫妻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比如说阴道炎、前列腺炎以及具有传染性的梅毒、淋病等都是可以通过婚检检查出来的。婚检可以从最开始的源头把这些疾病进行预防和治疗。”

  “其实,强制婚检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张局长强调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里明文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进行婚前检查。强制婚检并没有违背法律的精神。”

  法学专家:是否婚检不应强制

  既然婚检百利而无一害,再加上政府掏钱包,在免费的同时可否强制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乔新生教授。

  乔教授说:“婚检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好事并不一定要靠强制才能实行得下去。”针对武昌区卫生局张局长的说法,乔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里面有明文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应当进行婚前检查,但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把婚检作为结婚的法定条件,两部法律在内容上存在撞车的地方。“但是,按照我国后法优于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关系原则;如果发生冲突,应适用新婚姻法条款。所以,强制婚检是违背我国法律的。”乔教授强调说。

  “婚检既然是一件好事,国家为什么把强制改为自愿呢?”

  “国家的这一做法正好体现了立法的人文精神。”乔教授说,婚姻是公民自己的权利,政府的职能只是办理婚姻登记,对当事人的结婚行为给予确认。每个人都有权对自己的生活作出决定,如果自愿选择与对方结婚,责任自负,政府就不应该干涉。政府干涉个人行为的惟一理由是其行为会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法不应该过多地干涉私法,这正是我们国家尊重公民权利的表现。既然结婚政府都不应该干涉过多,那要不要婚检就更是结婚当事人自己的事情了,政府怎么能够干涉呢?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就是为了更好的尊重公民的选择权。”

  “但现在有些地方近乎零婚检的情况对下一代的健康非常不利。在这种情况下,您不觉得强制婚检也有其合理性吗?”

  面对记者的这一问题,乔教授说:“有些地方提出‘政府埋单、强制婚检’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为了人们的美好生活。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这样几个问题。”乔教授对记者说,政府做出任何规定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尊重公民的权利。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政府的任何决定都应该把公民的权利放在第一位。婚检是好事,但也应该尊重公民的自由选择权。二是在保护公民权利的基础上,要保证程序合法。政府的任何决定都要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和法律相冲突,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即使婚检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既然法律已经规定婚检自愿,就不应该强制。强制前面加上免费二字就能改变违法的本质吗?显然是不能的。

  “当然,”乔教授补充说,“政府在保护公民权利的同时,公民个人也应该注意不要滥用权利。每个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能妨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利益。自己不婚检不要紧,但自己的这种行为不应该妨害到对方。所以,本着为对方负责的精神,婚检是必要的。每个公民都应该有这样的社会责任感。”

  记者注意到,自从取消强制婚检之后,关于婚检的讨论就一直在进行着。婚检应不应该强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判断。政府推出免费婚检的措施,其初衷无疑是好的。然而,政府只能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鼓励和促使群众去婚检,而不是再次强制人们走进婚检的大门。记者还注意到,世界上已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实施强制婚检,但许多国家的母婴健康并不因此受损,整体人口素质也并不低下。看来,强制不是关键,自我的保健意识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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