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江苏春节前清还农民工拖欠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1:46 法制日报 | ||||||||
江苏春节前清还农民工拖欠工资 本报讯 (实习生尤亮)日前,记者在江苏省召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将作为江苏今年清欠的两大重点。
会上,江苏省政府对清欠工作发出限令: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要求在2004年底前全部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2005年春节前全部偿清,同时要求做到不发生新的拖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