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必须重视教师的"人格示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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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2:57 新桂网 | ||||||||
因为好说话,成都星河路星河智能幼儿园4岁的浩浩(化名)被老师用胶布封了嘴,撕胶布后下唇伤痕累累。家长非常气愤,当晚就报了警(据《成都商报》12月26日报道)。 此事从法理与师德上批评很容易,而一个细节让笔者想到教师的“人格示范”:在配发图片中有曹老师的座右铭:“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最大的快乐!”这样的座右铭应当是家长、学校特别是孩子们的福气,但与现实比较起来,这话是典型的谎言。看来,教师的
人格本是综合性的,应当作为一个特别的项目提出来。要逐步提高业务能力,促进教师自觉提高修养,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有一套严格的制度保障,杜绝不良现象的出现。这些看似是个模糊的大工程,而到具体环节都很具体。 教师的人格是教育能力的重要标志,为了千千万万的学生,必须把这项巨大的教育管理工程做到位,做实在,做得有声有色。要知道,祖国的花朵不能枯萎在老师的不良人格中!(湖北袭明俊) 作者:袭明俊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