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翠微大厦收到恐吓电邮 人体炸弹勒索1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2:2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福建农民徐明红和徐剑鹏向北京翠微大厦发出恐吓电子邮件,称不给其10万元人体炸弹将在商场内爆炸。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徐明红和徐剑鹏被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 徐明红和徐剑鹏均系福建安溪县农民,小学文化。2004年6月,徐明红找到徐剑鹏商量向北京、成都等全国大城市的商场发恐吓电子邮件诈取钱财。他们决定分工行事,由徐明
恐吓信写成后,二人分别将此邮件向6省市的9家商场群发,这些商场包括北京翠微大厦、蓝岛大厦、成都百货大楼等。但由于网络方面的原因,只有北京翠微大厦和河北一家商场收到该恐吓邮件。河北的商场不信邪,直接把该邮件删掉。北京翠微大厦收到邮件后立即报警,海淀警方迅速查出发件人在福建安溪县。通过福建当地警方的协助,徐明红和徐剑鹏被抓获。经审理,海淀法院认为徐明红、徐剑鹏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此案敲诈未遂,法院给予了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