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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务员工资待遇混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4: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4年起草砥砺、13易其稿,与近500万名公务员息息相关的公务员法草案,于12月25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其进行了分组审议。

  参加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凝结了11年公务员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了国外公务员的做法,对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树立形象、提高效能将起到重要作用。他们还就草案中有关任期、职务职级、待遇、定位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公务员不能是“官老爷”

  许志琴委员说,中国几千年来的官本位思想,把公务员看成是父母官。我们立法时应把“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这点明确写入其中。吴德馨委员也认为,我国公务员的权力比较大,没有法律约束是不行的,应在法律中强调公务员要为人民服务。

  陈建生委员说,在公务员的定位中,要强调服务意识,不要做官当老爷。建议草案总则中的有关条款措词“再加重一些”。

  张学东委员认为,要强调公务员公信力,树立公务员良好形象,凡涉及到老百姓利益的规定要严格。要给公务员设置高压线,不能碰,碰了就得离开公务员队伍。

  同是公务员工资为何不一样

  “现在的工资待遇太复杂,工资条越来越长,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职级补贴、各种补贴等好多项。”王永炎委员介绍发达国家只是录用考核定多少钱就是多少。

  任克礼委员认为,当前公务员工资待遇混乱,同是国家公务员,同资历、同职务、同级别的干部,在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很大,相差达好几倍。建议法律应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马昌裔认为,既然是同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就不能相差太远,有的同级的公务员收入相差几倍,觉得这样不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公务员的心理平衡。

  “任期制”能否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

  针对公务员法草案中“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的条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看法各不相同。金炳华委员认为,草案有关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规定非常必要,既有利于干部岗位交流,又有利于增强干部的活力。

  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刘海荣从公务员更新的角度出发,也对任期制表示赞同:“这样公务员也会有危机感,公务员队伍就会有新鲜的力量补充进来。”

  一些组成人员也表示,对这一制度也应进一步研究。“任期制该怎样具体规定?科长和处长的任期应该怎样?”王英凡委员表示,草案有关条款有待进一步明确;如果不能作明确规定,或者执行起来会出现很多问题,就应该慎重研究草案是否要纳入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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