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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11座城市荣膺“中国人居环境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7:13 水母网

  水母网12月28日讯 截至目前,我国有11个城市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的总体成就,表彰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据介绍,“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是引导地方政府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表彰的项目侧重于改善和提高广大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纯商业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列入评选的内容。自2001年以来,先后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有:深圳、大连、杭州
、石河子、南宁、青岛、厦门、三亚、海口、烟台、扬州。

  我市的工作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11月18日至19日,“中国人居环境奖”考察组来我市考察后,推荐烟台作为候选城市。12月16日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6日至24日期间的7个工作日。

  12月27日,我市被正式授予“中国人居环境奖”。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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