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对农业用地按10级划分“高低贵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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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11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按照10个等别,我省农用地首次分出“高低贵贱”。近日,省国土资源厅透露,根据农用土地自然质量指数、利用等指数及农用地等指数综合分析,我省26%的耕地为上等地,51%的耕地为中等地,仅23%的耕地为下等地。
此次农用地分等涉及全省179个县、市、区。我省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利用等、农用地等划分为10个等别,在此基础上确定上等地、中等地、下等地。统计分析显示,我省上等地主要分布在盆西平原和盆地丘陵区,在盆周山地和川西南山地的低海拔地区有少量分布。川西北高山高原区无上等地分布。中等地大量分布于盆地丘陵区内,盆西平原区生产条件稍差的地区有少量分布;在盆周山地区成为主体,川西南山地区约占1/3,在川西北高山高原区有少量分布。下等地大量分布于盆地丘陵区生产条件较差的地区,在川西北高山高原区则成为主体,在盆周山地区和川西南山地区海拔较高的地区有较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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