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出“绑架险” 遭受绑架可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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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26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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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百万“绑架险”遭受绑架、恐怖袭击保险公司如约赔付 本报青岛12月27日电(记者冉多文)因遭受绑架、恐怖活动而受到伤害,今后可由保险公司赔付。记者今天从太平洋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与国外一家保险公司合作推出了一款经营管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将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了“遭受意外绑架、恐怖活动”等,这在国内还属首创。
据介绍,该保险按保障内容分为基本保险、中级保险、全面保险三种保险,客户可任选其一。其中,基本保障包括意外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三项责任;中级保障则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烧伤、收入损失补贴和被保险人被绑架身故保险三项保险责任;而全面保障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父母赡养、子女教育和被保险人配偶、子女被绑架身故三项保险责任。该保险保额总共分为5档,从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太平洋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款保险卖点在于高额的保障和“绑架、恐怖活动”的保险范围,它主要针对有一定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为这类人群频繁外出,有意外伤害、医疗等方面的保险需求。如果被保险人在被绑架中受伤,保险公司按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比例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被绑架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保额110%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在被绑架中未受伤,则没有任何赔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