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超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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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8:48 新华网 |
截至昨日,太原市各焦化企业今年已缴纳焦炭生产排污费5600余万元。据统计,太原市今年全年征收的焦炭生产排污费将超过亿元大关,其中的64%将作为焦化企业的环保补助资金。 焦化行业是一个重污染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苯并芘、焦油渣等污染物。2002年时,我市的焦炭生产能力仅为500多万吨。而现在,我市有焦化企业41个,已投产和在建项目57个,设计生产能力2450万吨,且近半项目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现象,整个行业呈现盲目、无序发展态势。 为加大焦化企业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焦化行业结构调整,我市焦化企业6月份以后缴纳的排污费,将由原来的每吨焦炭2.5元到12元增加到18元到120元,具体数目将视企业焦炉的大小和环保设施的完善程度及运行情况等确定。 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我市今年6月份到11月份的焦炭生产总量为350余万吨,应征缴排污费1.0833亿元,远远超过了我市去年全年各行业缴纳的4000多万元的排污费总量。 有关专家认为,运力不足和煤源紧缺是造成焦炭实际产量远远低于设计生产能力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收缴的焦炭生产排污费将按照1:1:8的比例分别缴入中央、省、市三级国库。其中留省部分的80%将用于焦炭企业污染防治项目的补助资金、贷款贴息及焦炭生产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阎伟)网络编辑:要俊德(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