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通报68家不合格环评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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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0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梁凤鸣)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在京通报了对考核不合格的68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处理情况,其中吊销证书8家,降低评价范围4家,暂停业务并限期整改11家。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整顿环评行业秩序,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的环评单位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 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对全国198家甲级和728家乙级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了考核。结果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防止新建项目产生污染的重要手段。不合格环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负责任,环评质量较差、内部管理混乱,专业人员配备不齐,技术力量差,不遵守行业规则,超证书允许范围经营业务。 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建立有效的抽查和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杜绝将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和敷衍了事的做法,不允许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职业原则。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