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弄虚作假停评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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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0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春雨)省人事厅昨日出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细则和评委会管理办法,规范职称评审。对违规人员的处罚首次以“细则”的形式规定下来,弄虚作假的申请人,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 细则明确,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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