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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明确表示人民币在台不能自由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19 浙江在线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27日表示,在两岸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前,人民币还不能在台湾买卖、兑换或进行其它交易,但因台湾民众对现行规定不清楚,因此由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订定“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以求明确。

  刘德勋昨天上午在“陆委会”记者会中指出,目前对大陆所发行货币的管理,仅允许
旅客及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得在“财政部”规定的人民币限额内(人民币6,000元),携带进出入台湾地区。他表示,“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主要内容是明定可携带限额内人民币,进出入台湾地区,但未经许可不得在台湾买卖、兑换或进行其它交易。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者: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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