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执法”不可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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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42 河北日报 | ||||||||
近日,笔者随税务部门人员下乡对一偷逃税户进行检查,按实际情况,应对其罚款500元,但税务执法人员张口就要罚款1000元。经过一番交涉之后,罚款数额最终仍被确定为500元。事后,我问为什么要这么做。执法人员告知,在实际工作中执法要讲究策略,否则就可能造成征纳双方的冲突。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策略执法”不够严肃,无法律依据。其次,“策略执法”会给纳税人造成一
诚然,基层工作有许多实际情况,但有法必依应是工作的首要原则,如果因为一时的“策略”而损害了法律的尊严,结果只能是得不偿失。吕凤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