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环评行为将被从严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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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44 中国环境报 | ||||||||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2月27日在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编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酌情给予中止环评资格证书3~12个月直至吊销证书的处理: 1、污染源、环境现状数据未经核实,错误使用的;2、建设项目情况或环境现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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