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开展全民环境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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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54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自2004年年初,黑龙江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为期7年的全民环境教育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对当地全民环境教育工作做出了总体安排。由政府牵头,省、市、县成立了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了实施办法和计划。通过调查摸底、建立教育网络、培训师资、征订教材等基础工作,转入了具体教育的实施阶段,全省环境教育工作已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启动阶段工作任务。
黑龙江是全国第一个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省份,国家环保总局已决定黑龙江为国家全民环境教育试点省。 近日,全省在尚志市召开了现场会,交流和推广全省各地在这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更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尚志市按全省统一规划,对学生进行教育,把环境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按教师培训规范,定期组织环境教师进行集中培训,环境教育教师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把全省统编环境教育课本纳入“一费制”管理;对农民的环境教育采取分层面教育方法,重点层面是科技示范户、星级文明户、绿色食品生产户、种粮大户、各种专业户和党、团员、干部户,占农户的20%。通过发放通编户级读本,由专兼职教师组织系统学习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发挥他们在农村生态保护和绿色生产中的带头作用。一般层面占农户60%,通过媒体宣传、参观警示教育展、组织参加环境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意义有所了解。对农民教育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利用农闲,结合科普培训、普法教育、专业学习等方式进行,保证农民全年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从业人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有针对性组织实施,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排污企业员工,全员接受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教育。其他单位和业户进行一般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