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话说《劳动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0: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从“说”到“做” 李军(哈尔滨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从事工会工作18年): 没有《劳动法》之前,我们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当中,更多的在于“说”,例如,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等。碰到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经常是去协调、建议、敦促有关部门出面
因为有《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工会维权工作不再力不从心,而是有了自己的维权机构。目前,哈尔滨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已达到3100个,组建率达到90%。而且,工会维权不再势单力薄。从1998年起,哈尔滨市总工会制发了有关文件,聘请人大、组织部、纪检委、综治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局、外资局、信访办等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单位相关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参加市总工会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检查。 ———1999年,哈尔滨市总工会与劳动局、地方媒体联合开展了“1号行动”———为您讨工钱。对受理的职工申诉,工会与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查处,将拖欠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在媒体上曝光。在不到一个半月时间内,受理查处职工申诉121起,为职工讨回工资480多万元,另外还有360多万元由用人单位制定付款计划限期一个月内返还。 ———2000年,哈尔滨市总工会联合劳动局、信访办、依法治市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媒体,开展了“帮您讨回养老金”行动,对违反《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察和处罚,经过一个多月的查处,为职工讨回养老金800多万元,责令216家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养老金,涉及职工27万余人。 ———去年,哈尔滨市总工会联合5家单位,以“两权结合,多方联动,优势互补、协同维权”的方式,开展了“帮您签订双合同”行动,即“保障行动”。全市检查用人单位3700余户,涉及12.8万职工,纠正劳动合同2510份,签订劳动合同17000余万份,补签劳动合同40000余份,为职工补交养老金692.7万余元,清退风险抵押金36.3万余元,清退非法用工3443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888人,为职工办理培训2051人。 ———今年,哈尔滨市总工会又与有关部门开展了“为进城务工人员讨工资”行动,目前,已经为6.6万人讨回4000多万元工资。 这一系列的维权“动作”,如果没有《劳动法》这一法律手段是无法实现的。《劳动法》的实施,让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中充当了很重要的角色。(郭强整理) 维权的手段硬了 广州南站工会主席: 1997年后,车站工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休息休假、工资增长、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用《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员工的权益就有了保障,工会维权的手段也硬了。 近几年,如“保证职工收入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有增加”、“为职工举办每季一次的生日会”、“给职工活动修建运动场”、“为家属保安全和女职工活动提供经费”、“为‘工伤、死亡基金会’提供基金”等内容都实实在在地写进了《集体合同》,每年的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行政领导汇报合同落实情况,切实发挥了《劳动法》赋予工会的权利。 《劳动法》实施十年来的另一个特点是,既保护员工的利益,也促进了企业发展。1995年以前,进了铁路企业就算端上了铁饭碗,干得好坏、干多干少没有多大区别。我们只要成了“铁路人”,就意味着人生进入了保险箱,生活有了保障,一切车站都会管,而且同一单位同事之间、不同部门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很小,吃着“旱涝保收”的大锅饭。《劳动法》贯彻实施后,企业真正落实了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尤其是形成了职工能进能出,人力资源由市场配置的局面。十年过去了,“铁路人”再也不是保险箱的代名词,即便是国家公务员,工作不努力也会面临被辞退。人们渐渐地熟悉了下岗等新名词,适应了收入差距的变化,生活有了更多的压力和奋斗目标。 《劳动法》颁布十年来,对于广大铁路职工,尤其是合同工来说,真正做到了“工作着并快乐着”。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有了社会保险,只要付出了劳动,权益就会有保障,再也没有像以往因身份不同而带来待遇上的区别。而这些改变,都源于《劳动法》颁布后给劳动者带来的权利和义务的保证。(叶小钟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