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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千公职人员何以成为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3:33 新华网

  

  据了解,在欠贷的人员中,有些贷款人员已死亡或被原单位辞退,无法找到贷款人;有些基层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为公家贷款,由于多次调换工作岗位,贷款的实际用途无法准
确核定。

  最近记者走访了公职人员欠贷较多的定安县和海口市琼山区,与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处在基层第一线的信用社信贷员普遍反映,党政干部欠贷难收,尤其是政法部门人员贷款最难收。据统计,定安县公安局29人次欠贷款达77.5万元,县法院12人次欠贷款30.9万元,县检察院8人次欠贷款41.9万元。海口市琼山区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本金利息共计近2000万元。

  据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陈武达介绍,现在欠贷难收的“钉子户”多数人并不是没有偿还能力,而是自认有权能赖不还就赖下去。定安县法院原副院长、现任乐东县法院院长陈某某1988年5月贷款5000元,借贷期限半年,但16年过去了,陈某某只还贷了2500元,在催收欠贷花名册上,陈某某欠贷本金利息共计7179元。陈武达告诉记者说,陈某某的父亲陈旅谦1986年12月、1992年12月、1993年5月,三次贷款34700元,一分没还,现总计欠贷款本金利息62093元。

  政法部门干部欠贷难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自恃懂法耍赖。农村信用社上门催收贷款,这些人既不还贷,也不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名,按《民法通则》有关起诉期限规定,如果两年内,信用社不起诉欠贷方,就错过了有效起诉期,法院不再受理起诉。定安县仙沟信用社主任莫小红告诉记者说,造成信用社不起诉的原因也较复杂,一方面是信贷员惧怕这些人手中的权力,碍于面子,怕撕破脸面,双方难堪。定安县法院法官吴坚强1988年贷款5万元,至今仍欠1万多元没还。吴坚强现已调往海南省高院,他已4年拒签催收欠贷单;另一方面即使上诉了法院,以法讨债,也往往是信用社赢了官司,输了钱。定安县司法局律师秦以敬1988年5月贷款1万元,信用社1999年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令秦以敬3年内还清本金利息款24976元,但到目前为止,秦以敬一分欠贷款也没还。据统计,近年来,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垫支诉讼费20多万元,但通过法院判决收回的欠贷几乎为零。陈武达告诉记者,他再也不想起诉了。

  琼山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吴桂波告诉记者,由于拖欠时间较长,一些贷款户已离退休,更增加了催收难度。她说,工业局退休干部王绥福1996年8月任甲子镇党委书记时,借贷10万元,到退休也没还款,现在欠本金利息达18万元。信贷员到他家催款,他反而威胁说,我老婆有心脏病,你们来催款把她心脏病引发了,谁负责?

  定安县人民银行行长苏庆岑告诉记者说,解决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这一“老大难”问题,关键在于要整合党政、金融和政法部门各方力量,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他说,关键还是在于解买地方党政领导的认识问题,要把解决农村信用社呆滞贷款,盘活信贷存量看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把钥匙。信用社就是农民的钱袋子,现在这个袋子有了缺口,一定得尽快补上。定安县农村信用社每年放贷5000多万元,占当地金融机构放贷的一半。

  清收工作效果不大,困难重重,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欠款人涉及当地政府利害部门或利害人。这些人信用观念淡溥,有意拖欠贷款,甚至赖帐不还的思想;二是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对地方党政部门工作人员没有行政约束力;三是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对协助农村信用社化解资产风险工作认识不足,行政支持力度明显不够。

  有关人士:建立公民信用迫在眉睫

  在纪检部门与农信社配合较好的市(县),催收效果很好,展示了较好的清欠前景。万宁市农村信用联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万宁市农村信用社与市纪委抽调专人联合办公,收欠效果特别好。他说,“万城镇一位办公室主任欠了5000元贷款,很长时间不想还款,但在这次清欠行动中,上午纪委找他谈话,下午就还了款。”

  有关经济专家指出,大批公职人员长期欠贷不还是海南房地产泡沫时期和农村信贷审批监督机制缺失下出现的“畸形儿”,但银行不良资产的递增是某些金融机构面对社会转轨产生裂变或阵痛时不得不交纳的一笔学费,通过这次清欠活动建立公民的“社会信用”已显得十分迫切。

  信用遗失后患无穷,清欠风暴应该更猛烈些。海南省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处长吴鶴立告诉记者,地方党政干部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不还,形成呆滞烂帐,首先是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良性循环,破坏了农村信用环境。海南农村信用合作社现有不良资产高达22亿元,其中党政干部贷款和担保贷款近1亿元。其二是削弱了信用社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剧了信用社的经营风险。全省信用社去年吸纳存款71亿元,贷款41亿元;第三,贷款不还也是一种腐败现象,严重违反了金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其示范效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吴鹤立认为,海南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有的时间已长达近20年,大多数贷款失去了诉讼时效,但这并不能成为借贷不还的理由。依据法律收款遇到一些难题,但各级党政机关完全可以采取行政手段协助农村信用社催款,比如,一是建立干部信用档案,选用、提拔干部要考察信用记录,对借贷不还的干部不提拔不重用,二是督促借贷不还的干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三是对那些欠款数额大又拒不归还的干部停职停岗停薪,责令其限期还款。(完)新华网海南频道 文/图:记者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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