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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区乞丐4000人 代表建议设禁讨区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3:47 东方今报

  核心提示  

  12月16日,本报刊登《人大代表:郑州应设“禁讨区”》一文,引发了“禁讨区”郑州到底该不该设的争论。

  随着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城市中除了一小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不知
有救助外,大部分乞讨者自愿沦为职业乞丐,他们整日生活在一种“自由”状态,强行索要,偷摸乱拿,市民谈“乞”色变。

  据郑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王万民介绍,目前,每天在郑州市区活动的乞丐有4000人左右。

  4000人乞丐部落都有谁

  乞讨为生的老人

  12月28日,郑州市二七路人行天桥旁,58岁的商丘妇女李金莲跪在那里,面前放着一个装了几枚硬币和毛票的搪瓷缸。只要有人经过,李金莲就低下头,用冻得乌黑的手不断作揖。李金莲说,丈夫是个残疾人,没有子女,流浪到郑州后,两人花80元租了房子,靠乞讨和拣废品为生。李金莲告诉记者,自己一个月可以讨两三百块钱,加上丈夫拣废品,解决温饱没问题。郑州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说:“象这种职业乞丐一天能挣不少钱,都不愿去救助站,就是送他们回家,还是会再跑出来要钱。”

  被成人操纵的儿童

   12月20日,郑州市北二七路,一男一女两名不满10岁的小孩,小脸在寒风中冻得通红,流着鼻涕,男孩手里拿着一元一杯的西瓜块,脏兮兮的小手捏着吃得正开心,看见过往行人,女孩马上追过去,把一只小碗捧得高高的:“叔叔阿姨行行好!”路人没给钱,她追出近20米,直到路人无奈出钱才作罢。

   旁边一中年妇女,见男孩只顾吃,就过去推他,男孩不理睬,该妇女一把将西瓜块打掉在地,暗中还用手狠狠掐了男孩右手,男孩受不了疼,叫出声来,该妇女低吼道:“不许哭!”男孩吓得强忍悲声,见一行人走到面前,突然抱住那人的腿,大声哭道:“叔叔行行好,叔叔我疼啊!”

  哭叫声引得行人纷纷侧目,一人说:“哪有这么狠心的母亲?”,另一市民接口道:“这哪是亲生骨肉,谁知道是哪里拐来的?

  打工者沦为乞丐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地区分局副局长李钢链说,据他了解,目前郑州市劳务市场不尽规范,也有出外找工作的人迫于生计而乞讨的情况。这些有劳动能力的人沦为乞丐,原因之一就是劳务渠道不畅通,现在只有人才交流会,但务工人员没有正式地点和正式渠道获得工作。如果有规范的劳务市场,劳务渠道畅通,相信城市中会减少一部分乞丐。

   美女乞丐频得手

  美女乞丐是最近才出现的一类人。她们穿着时尚、年轻漂亮,主要讨要对象是军人、大学生和商人,她们很清楚破衣烂衫只会让人感到厌恶,就靠年轻漂亮来减少人们的反感,而且这种乞讨方式,很少失手。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对这些人,管理难度更大,不好辨别,她们是乞丐中的“新新人类”。

  12月20日15时许,一穿着时尚、20岁左右的女孩,伫立在火车站广场,突然她向一个穿西装、打领带、手提高档皮包的男士走去,“先生,帮个忙好吗?我钱包就被人偷了,回家车票钱不够,差了10块钱,能不能帮个忙?”男士很潇洒的掏出50块钱递过去,还问够不够,女孩连说:“够了够了,你真是好人,我会记得你的。”声音又娇又嗲,临走时还不忘抛个媚眼。

  绝对争议“禁讨区”

  一方面是乞讨影响郑州城市形象,一方面是一部分人确实生活困难,“禁讨区”该不该设?社会各界为此争议颇多。

   争议一:闹市乞讨影响城市形象

  郑州市政协委员郭良是郑州市供销社的一名干部,出于招商引资需要经常接待一些外地客人。“每次带客人到火车站和二七广场附近去参观,经常会有乞丐抱住客人的腿,不给钱不放手,少了也不走,很影响郑州城市形象。”

   郑州市政协委员蔡爱芬提出议案,建议将火车站、二七广场设为“禁讨区”,她说:“火车站是郑州的窗口,乞丐这么多,外地人会以为河南还是这么穷、这么乱,影响市容,影响招商引资。”

  昨天下午,在二七商圈天桥上,市民陈女士掏出5元钱,放进一位乞讨老妇的碗里。对于郑州设立“禁讨区”一事,她表示不赞同,她质疑说:“为啥要禁乞?有多少人愿意在寒风中跪在地上,不顾人格,靠当假乞丐发财? ”陈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也认为:“对乞讨的人,你可以不给钱,但禁止实在没有必要。 ”

  郑州市敦睦路服装市场的一位商贩也认为,现在当乞丐不容易,人们同情心越来越弱了。

  然而更多市民则愿意相信,那些跪在地上磕头作揖的乞丐多是骗子。市民郑先生说:“要饭的太多了,政府就是该管管,骗老百姓的同情心,可恶!搞得到处都又脏又乱,有的甚至强讨强要,跟抢劫差不多!”

   争议二: “禁讨区”侵害“乞讨权”?

  郑州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明锁说,人们对乞讨长期默认,使它本质上已成为一项习惯权利,或说是一种法外权利,法无明令禁止之事不为罪过,所以很难给职业乞讨本身定罪。

  张明锁认为:乞丐之所以成为职业,一方面说明救助制度尚不健全;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不力,对于操纵他人为乞讨工具的团伙,没有针对性的治理办法。一个城市文明形象不是靠限制流浪乞讨行为就可以换得的,拥有温暖宽容的氛围应当是公众的幸福。当前,最需要做的不是通过地方行政法规对一切乞讨行为进行“封杀”,而应该采取措施规范乞讨行为方式。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则李绍章则认为,“乞讨权”在我国法律上找不到依据,在法律上不能把人的“乞讨”确定为一种权利。

  《南方都市报》曾发表评论说,收容制度的废止和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从另一个角度承认流浪乞讨行为的合法性,而“禁讨区”的设立是对这一权利的侵害,法律既然不禁止乞讨,那么人们就有乞讨的自由;而一些专家认为,所谓“乞讨权”从法律上来说根本就是不存在。

   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峰和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均表示:不赞成郑州设立“禁讨区”,他们说,设立“禁讨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贾峰认为“禁讨区”的设立没有意义,管理比禁止重要,应出台一些地方性的法规,规范乞讨行为,仅仅是强制性的禁止,社会效果不会很好。

   张伟认为设立禁讨区可能会侵犯人权,中国已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乞丐也是公民,设立禁讨区就可能侵害乞丐的迁徙自由。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乞丐现象,乞讨是乞丐获得社会救济的一种渠道,禁讨区一般都是繁华地段,这就限制了乞丐能够获得最大限度利益的区域。

   政府声音  

   我们无权干涉乞讨

  郑州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站长王万民介绍,郑州市每天行乞的4000名乞讨者分四类:强讨强要的;“丐帮”团伙;幕后操作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的;衣食无着、流浪郑州的外地病人。

  王万民说,前三类占乞讨人数的85%。王万民介绍,目前市民对救助站存在认识误区,误认为街上所有乞讨者都归救助站管,其实救助站只能管那些真正衣食无着、有病的这一类乞讨人员。对于职业乞丐,救助站只能教育、劝撵。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地区分局副局长李钢链说,对于职业乞丐,执法人员最大的权力就是教育、驱赶。

  郑州市公安局车站分局治安大队刘队长介绍,治理强讨强要的乞丐,一要有当事人报案,二需一次性金额超过30元才能够拘留。职业乞丐很精明,每次要的数额较少,一般人不会计较,所以几乎没人报案,公安部门对这个问题也很头疼。

  设禁讨区缺法律依据

  李钢链说,今年7月,郑州有关方面就已经讨论过设立禁讨区的问题,国内部分城市有设禁讨区的先例,但效果并不好。他认为,加强“丐帮”管理才是问题关键点,必须要有相应地方性法律法规配套,管理没依据,“禁讨区”设了也是摆设。实际上,目前法律法规对于这方面尚是空白。

   请您讨论

  郑州到底该不该设立“禁讨区”?应该怎么设?如果你有什么看法,请联系我们。郑州市经五路2号《东方今报》新闻采访中心 邹庆强 450003 E-mail: news@vip.371.net 13838182738 137338000687

  新闻链接

  今年10月1日,西安市发布禁乞通告,严禁在党政机关、繁华街区、交通要道、旅游景点、城市广场等区域流浪乞讨。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针对乞讨者中强讨强要、甚至有组织的犯罪等行为,可找出限制他们行为的法律依据;而对合法行乞者可以“公共利益需要公民让步部分个人权利”作为立法依据,限制其乞讨范围,在法理上也讲得通。在目前法律空白的情况下,设立“禁讨区”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为他们毕竟干扰了市民正常生活,影响了市容市貌。

  今年9月21日,北京市政府表示禁止乞讨违法,北京市暂时不划定“禁讨区”。

  北京市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解释说:“乞讨、卖艺是社会问题,乞讨不是中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存在乞讨现象是正常的。”他表示,只有“当乞讨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安全、利益时”才应被制止。今报记者 张英 邹庆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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