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领导干部选拔的重要规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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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4:1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评论员 省委最近颁发了《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这是省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规范县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规章,也是加强对县(市、区)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用人权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制度保障。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队伍,对于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基层组织和干部的执政能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城乡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贯彻落实好《办法》,必须在学习领会上下功夫。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办法》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贯彻落实好《办法》,必须在加强宣传上下功夫。要全面宣传《办法》关于干部任用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等规定,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尺度交给干部群众,认真落实他们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贯彻落实好《办法》,必须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各地党委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严格执行《办法》;要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各地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 贯彻落实好《办法》,还必须在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对违反《办法》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省委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