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交警“排练”车祸顶包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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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4:34 天府早报 | ||||||||
2003年7月27日清晨6时许,二环路南四段高升桥东路口。四川某公司副总经理何鸿霖酒后驾车撞倒一辆路过的人力三轮车后逃逸。68岁的三轮车夫骆新民当场倒在血泊之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何出事后,和王晓玲、王学文(某公司总经理)一起找到杜帮强,让其顶包。杜答应后,何鸿霖、王晓玲、王学文分别扮演警官,杜帮强作为“当事人”,预演第二天到交警队
本报对此案作了连续报道后,一读者打来热线称:“何鸿霖真名叫何向阳。13年前,他因为抢劫被乐山市法院判过无期徒刑!”本报记者将这一情况及时提供给了成都市交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后经查实,何鸿霖就是何向阳!1990年6月,乐山市中级法院曾作出一审判决,何向阳犯抢劫罪、脱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几经减刑后,何的刑期应该至今年4月4日。1998年9月19日,何向阳因病保外就医一年,届满后脱离监管。何随即化名“何鸿霖”迁入成都市武侯区永丰乡,成为某公司副总。 去年12月30日,武侯法院已作出判决,王晓玲、王学文犯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和拘役5个月;杜帮强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