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助民工追讨欠薪法院专辟“绿色通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5: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从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将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攻坚行动,各级法院将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帮助民工追讨欠薪,相关案件原则上一律10日内审结。 “绿色通道”方便民工打官司
据市高院负责人介绍,“清欠”系列措施中首要的一条便是,建立全市法院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法院在收到民工起诉状的当日、最迟不超过3日内立案;对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当事人,法院可以接受口头起诉;对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法院均坚持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在10日审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没有争议或争议不大的案件,原则上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宣判、当日送达法律文书。 对重大、复杂、紧急的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由各级法院院长督办或由上级法院挂牌督办。 欠薪案件诉讼规费一律缓缴 为了保证经济困难的民工也能够打得起官司,从即日起,全市法院受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时一律实行特殊规费政策:缓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诉讼保全费等规费,对于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鉴定费、公告费等费用也将由各级法院先行支付,在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到位且优先偿付民工工资后,再由被执行人支付相关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目前部分行业用工制度混乱,不少民工诉讼缺乏有力证据的现状,市高院特别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时,灵活运用包括举证倒置,适用证人、证言等证据规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民工的合法权益。 多管齐下严打欠薪“老赖” 市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通过大众媒体,对拒不履行法院确定的清偿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对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等妨碍执行的“老赖”,要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透露,全市法院还将与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打造诚信用工体系,对那些拖欠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市场“禁入制”,从源头上遏制“老赖”的产生。记者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