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长聊被“打扰”持刀伤人罪难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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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8:59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永锐)进入酒吧厕所后一呆就是10分钟,不仅让守在门外的“内急者”如坐针毡,出来之后还不依不饶将敲门人捅成重伤。近日,犯罪嫌疑人路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西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惨剧发生在2004年9月11日。当晚,犯罪嫌疑人路某某与朋友董某某、王某某等五人在西夏区文萃路“蓝夜酒吧”喝酒。酒至酣时,王某某(女)饮酒过量,要上厕所,路某某便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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