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人员不得接受吃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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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0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欣实习生康玉君)12月28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严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纪律,市纠风办制定有关规定,严禁各级政府纠风办及其工作人员接受被评议部门、行业的宴请、礼品、礼金和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据悉,根据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市纠风办将聘请特邀监察员组成明察暗访组,深入到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分别对省、市政府督办的涉及软环境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市直有关部门交办的行风问题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反馈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进行统计综合,并评定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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