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慈善总会“章程”大修改 资产使用定期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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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2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据《三湘都市报》12月29日报道 了适应新时期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建设开放性的慈善机构,在今天举行的省慈善总会换届暨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上,对《湖南省慈善总会章程》作出了重大修改。 取消“任务”
原章程的任务变更为业务范围,内容作了较大的修改。主要是因为慈善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慈善业务有拓展和创新,将业务范围概括为“筹集善款”、“帮困救助”、“紧急救助”、“社会福利”、“对外合作与交流”、“其他工作”这6个方面,工作任务将更系统和清晰。 热心公益可当副会长 新章程中明确慈善总会接受单位和个人理事,不吸收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所以取消原章程“会员”一章,在新章程“组织机构”一章中确定理事会为慈善总会最高决策机构。 为了强化管理,便于开展工作,新章程明确了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职务,确定了办公室为该会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为倡导、鼓励企业家、社会活动家、慈善人士加入我省慈善工作队伍中来,积极为我省慈善工作出谋划策,新章程明确可推选多名热心公益慈善事业,并为我省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为总会副会长,而不再设立常务理事。 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为了强化资产管理,做到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开透明,新的章程规定了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方式及程序,强调了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提出了资产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政府监督、捐赠人监督和社会监督,接受社会会计事务机构的财务审计。 此外,新章程按要求增设了“终止程序和终止后剩余财产处理”和“章程修改”两章,这是规范慈善总会的管理,加强本会自身建设的有效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