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全面推行集体土地流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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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14 扬子晚报 | ||||||||
日前,南通市在海门、海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基础上,在该市全面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据了解,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有力举措,南通市从去年开始在海门和海安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的试点。海门作为全省2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单位之一,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2003年共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300宗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纳入依法运行轨道,不仅有利于盘活集体存量土地,提高农村集体土地利用效益,加速民营经济发展,而且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十分有益。南通市将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流转,按照“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发展思路,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有形土地市场。同时,研究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出租管理办法,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经营性领域的可行性,加快研究农民宅基地流转管理办法,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建立规范的流转程序和方式,坚持以集体、农民享有为主,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丁蔚文)(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