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 罪犯合法权利日益受重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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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9日电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今天在《法制日报》发表文章,纪念监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行至今整整十年了。十年来,伴随着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的监狱建设及监狱管理整体水平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就,监狱法成为提高我国监狱工作水平的法制保障。 他指出,监狱法是我国第一部监狱法典,它以刑事执行法的地位与刑法、刑事诉讼法
张福森说,司法部从2002年初正式启动监狱布局调整工作,力争到2005年有50%以上的省达到布局基本合理的目标,到2010年全国基本上实现监狱布局合理,关押总量满足需要,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的目标,使全国监狱系统基本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狱布局框架。中央和地方政府十分重视监狱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的规定,加大了对监狱布局调整的资金投入,目前监狱布局调整已取得了重大进展,一些位置偏僻荒远、交通不便的监狱已迁移至城镇周边或便捷的交通沿线,从而改善了监狱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也促进了监狱与社会的联系。 为贯彻实施监狱法,各地监狱普遍采取多种形式,在加强人防基础上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确保监狱场所的安全稳定。各地监狱积极探索建立快速反应的监管安全预警机制,监管安全的长效机制已在全国监狱系统初步确立,监狱场所的安全防范水平普遍提高,罪犯脱逃率、狱内发案率(包括重特大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 张福森强调,在贯彻实施监狱法的过程中,罪犯的合法权利日益受到重视。司法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保护罪犯权利的规范性文件,包括《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监狱系统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试行)》等。 为了进一步促进司法人权保障,司法部还颁发了《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国监狱系统实行旨在增强监狱执法和管理活动的透明度、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的“狱务公开”制度,即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向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公众公开执法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和监督方式。“狱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罪犯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监狱对罪犯实施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监狱对罪犯实施行政奖励和行政处罚的条件、审批程序及结果,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对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新闻媒体、狱内宣传、狱务咨询等途径,依法将监狱管理有关事务向社会公开,各地通过设置举报电话、监狱长信箱和监狱长接待日、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措施保障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狱务公开提高了监狱的管理水平,促进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素质,密切了监狱与社会的联系,也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保证监狱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彰显司法人权保障,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