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反分裂法十分必要适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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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26 中国新闻网 | ||||||||
(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慎重考虑和多方论证,在十三次常委会会议激活审议《反分裂国家法》,并争取在明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上通过,成为正式法律。
这是顺乎民意的战略措施,是对“台独”分子的当头棒喝,反分裂法将为维护国家主权、制止“台独”势力分裂国家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一立法,不仅无可非议,而且十分必要适时。 第一,长期存在于台湾岛内的一股“台独”思潮,一直妄图将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上分割出去。近年来,“台独”势力在国际上企图形成“两个中国”并存的局面,台湾当局一方面背弃“一个中国”原则,在岛内加紧推行所谓“宪政改革”,另一方面制订一套完整的政策与策略,企图“和平地走向分裂分治”,以实现将中国变成“两个国家”或“一中一台”的目标。 特别是自陈水扁上台后,“台独”活动就更公开化,不断玩弄“去中国化”、“修宪”、“公投”、“正名”等各种手段,制订一个通向“独立”的时间表,试图将二千多万台湾人民绑上战车,作为“人质”与大陆对抗,胁迫他们一起走上“急独”的不归之路,导致两岸关系空前紧张。 如果说,“促统”是长期任务,“遏独”则是当务之急,必须遏制打击分裂行为。在陈水扁当局加快“正名”、“修宪”和“公投”的进程之际,将分裂国家的行为界定清楚,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只要陈水扁当局胆敢触犯底线,就用《反分裂国家法》给予制裁,必要时甚至使用非和平手段。 第二,自港澳相继回归祖国后,全国人民要求国家统一的呼声日益高涨,随着国力的增强,中国人更渴望统一。领土和主权是国家的核心利益,高于任何个人、集团和政党的利益。谁闹独立,谁分裂国家,谁就是全中国人民最大的共同敌人。通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立法,把捍卫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使命上升为国家意志,将使国家最高利益在任何情况下得到有效、可靠和永久的维护。 第三,以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是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各国在各自的宪法中都有维护国家统一的条款,加、俄、英等国都曾用法律来对付分裂势力。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在中国历史如此悠久、认同国家统一观念如此牢固的大国,如果没有外国势力的支持,要搞分裂是件不容易的事。因此,通过制订反分裂法这一国内法来保卫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是反对外国支持分裂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图谋的利器。 第四,“独”迷心窍的“台独”分子认为,大陆为举办2008年奥运会,对一些“台独”行为可能被迫忍让、宽容,这是“急独”的好机会,他们趁机制订“台独”时间表,炮制一部像阿扁所说的“合身适用”的“宪法”。因此,适时出台《反分裂国家法》,对创造一个宽松、和平及稳定的环境,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也是及时和必要的。 第五,维护台海和平和实现祖国统一,是全国人民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海外侨胞一直对祖国统一抱着极大的期望。制订反分裂法,不仅有利遏制“台独”、维护台海和平,也将为未来实现国家统一创作有利条件,这符合国家民族长远和根本利益。 来源:《澳门日报》社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