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捧回“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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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38 海峡都市报 | ||||||||||
据悉,“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00年由国家建设部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中坚持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努力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城镇总体功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城市、村镇单位和个人。至目前,我国共有87个城市(县)的119个项目获得了此奖。 据介绍,2004年1月,福州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而此前建设部领导和专家在榕考察期间对闽江公园及其市区闽江两岸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整治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建议福州市参评国家建设部设立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由此,今年8月,福州市按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第十四个主题———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以“福州市区闽江两岸生态环境建设”的项目向国家建设部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原来福州市区的闽江两岸是什么样的呢?一位参加此次奖项申报的工作人员认为是“脏、乱、差”地带。 据介绍,闽江两岸原有沿江道路时继时续、凹凸不平、“雨天水洼路、晴天飞尘土”。堤坝外连家船民、外来工、社会闲散人员聚居,民房多为废弃的木船或木结构房屋;同时散布着一些废弃的旧厂房、堆料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污水直接排放闽江。原有北岸石砌堤坝残破不全,南岸土堤坝杂草丛生;公园所处的台江和仓山两个行政区约60万人,人口密集,缺少大型公共绿地,无法满足市民正常的生活和休闲娱乐的需求。堤外人员混杂,各种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 N本报记者 雷立清/游庆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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