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恶人昨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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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48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开审判大会,郑能文、王金财、王明等一批犯杀人、抢劫罪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3年7月17日晚8时许,罪犯郑能文、王金财等四人来到涂某住所,用水果刀、匕首威胁涂某,抢走一张建设银行龙卡,并威逼其说出卡的密码,取走2000元人民币。
当晚10时许,四人让涂某服下安眠药,后用铁丝捆绑其四肢,用铁丝勒其脖子。四人还残忍地轮流用水果刀、匕首往涂某胸、腹部猛刺十几刀。 据悉,罪犯郑能文还伙同他人抢劫作案4起,劫取财物价值人民币11410元。罪犯王金财入户抢劫1起,劫取人民币3900元,还参与敲诈勒索案4起,勒索价值人民币1164元。 N本报记者 郑建彬/通讯员/邱国斌/陈学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