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慈善晚宴提供双赢思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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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4:27 新京报 | ||||||||
作者:李曙明 12月28日《新京报》报道,中国扶贫基金会将首次举办慈善晚宴,捐赠善款者可以参加国宴。有关人士表示,这样的慈善晚宴计划每年举办一次,使之成为惯例。 和国外富翁热衷于公益捐赠不同,我国的公益捐赠多来自普通人,富人对此并不踊
在这样的现实下,如果一味抱怨甚至指责富人思想境界低,他们不愿意捐赠的现实并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现实要求我们正视现实、寻找对策。 其实,富人并不是什么款都不愿意捐。今年奥运会之后,不少富翁奖励奥运冠军时“挥金如土”,同样是他们,却为什么对公益事业“一毛不拔”?差别恐怕就在于,奖励奥运冠军,有新闻媒体的关注,吸引公众的“眼球”,对于在社会上树立个人和企业形象、取得广告效应,都大有裨益。而捐款公益事业,往往得不到上述回报,也因此销蚀富人们捐赠的热情。 和为了某种回报才捐赠相比,不求任何回报的捐赠,思想境界当然要高得多。但当人们的思想境界达不到这样的高度时,我们必须在以下两者之间作出取舍:要么让捐款者得到必要的回报,要么干脆不要捐赠。其实,对富人来说,捐了钱想有点收益,也算人之常情。这种“双赢”似乎更符合“经济人”的本性,也只有根据“双赢”设计的制度,才能更好地让富人心甘情愿掏腰包。 所以,慈善晚宴的创意,其贡献不仅是提供了取得公益捐赠的具体路径,更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思路:“双赢”。 用这样的思路来考量,就公益捐赠而言,我们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比如,在我国,现行税法对公益捐赠取得免税待遇的条件限定过于严格,多数公益捐赠并不能得到免税待遇。是不是可以考虑放宽公益捐赠的免税条件,实现捐赠者和社会的“双赢”? 社会分配机制有三重,一是在市场机制上的首次分配,企业通过经营获得收入;二是政府通过税收机制,实施的第二次分配;三是当仅通过税收不足以调节贫富差距的时候,需要在自愿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即慈善公益事业,让社会分配更趋公平。在富人对公益事业热情不足的现实下,通过必要的回报唤起捐赠人的热情,就非常必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