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禁赌,与反腐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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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4:4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作者:覃匡龙 吉林省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赴朝豪赌,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输光了挪用的350万元公款,事情败露后畏罪潜逃。蔡豪文案让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出境赌博问题愈加关注起来。12月24日的《检察日报》更是发出警示:“赌博已成为职务犯罪新诱因。”
当前,国家公务人员赴境外参赌出现一些新的动向:一是参赌群体由高级别干部向基层干部蔓延,二是涉赌金额越来越大,三是出境赌博渐趋“组织化”。比如在延边,就有专门的“休闲”旅游团赴朝豪赌,不少官员混杂其中。但奇怪的是,这么恶劣的事件,怎么就没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呢?州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是“想都没想到”。延边纪委和公安局也证实:在蔡豪文发案之前,从来没有关注过党员干部出境赌博的问题。 也许有人认为,只要不在国内赌,在国外爱干吗干吗,中国的法律管不着。然而,作为受党纪法规约束的党员干部,不能忘记赌博是被严令禁止的,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更何况,如果是贪污挪用公款赌博,那就不仅仅是违反党纪的问题了,而是违法犯罪。 事实上,因赌博而案发的贪官早已有之,简单数数,就有一大堆—— “慕马案”的主角、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两年半时间内赴澳门狂赌17次,曾3天输掉上千万元;湖北省驻香港办事处原主任金鉴培,在赌场上每笔赌注七八百万元是家常便饭,两年内挥霍公款高达1.4亿港元;今年6月被“双规”的重庆市原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张宗海,在澳门葡京赌场输掉公款1亿多元;广州市番禺区原区委书记梁柏楠,曾在澳门赌输被扣,只好叫贴身下属、某港口公司总经理陈某带20万元港币将其赎回…… 不用再说了,涉赌案件已不仅仅是社会治安问题了,因赌博催生的职务犯罪数不胜数,赌博成为引发职务犯罪的诱因。预防腐败案件,要求我们不能对赌博视而不见。1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一次会议中说,党员到境外赌博的,一律开除党籍。有关省份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严查干部赌博,特别是到境外赌博。 赌博原本在国内就打不胜打,如今手段升级了,查处之难可想而知。当前中国周边地区,一张庞大的赌博网已经悄然形成,从东南边境一直延伸到中俄、中朝、中韩甚至中蒙边境,日益泛滥的境外赌博更是在考验我们,如何加强边防出境管理,如何面对博彩业高科技手段的介入,如何有效杜绝赌博由境外向境内的渗透,无疑是中国禁赌面临的一大难题。 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相关部门联手合作,综合治理,首先要加大查赌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其次,要加强对官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同时还需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远离不良生活习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