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为反腐斗士撑起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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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4:5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作者:刘武俊 事实表明,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相当多的线索来源于举报。举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而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却呈上升趋势,手段不断“升级”,甚至雇凶杀人。还有一些被举报人利用职权,打着“合法”的旗号,强行将举报人撤职、调离甚至打入监牢。
对打击报复现象,必须“严打”,举报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必须依法保障。对此类打击报复现象的漠视、姑息和不作为不仅会助长邪恶气焰,而且会直接影响纪检、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甚至使举报这种反腐败机制陷于瘫痪。当前应当尽快从立法、制度创新等方面入手,强化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首先,应当尽快出台举报法。此外,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惩罚条款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差、适用范围较窄也应引起重视。例如,刑法中的“假公济私”概念模糊笼统。还有,将报复陷害的对象仅限于举报者本人,保护范围过窄。希望正在起草之中的举报法能够充分注意这些方面,加强可操作性,真正使举报法成为举报人的护身“法宝”。 其次,通过制度创新改进举报方式,推广密码举报等新技术。所谓密码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举报时,可以自己设定密码,通过密码与举报受理人联系,受理人对密码以绝密等级妥善保管,从受理、登记、审批、转办、处理答复、奖励等各环节严格保密。 新闻媒体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现象要理直气壮地说“不”,通过舆论的力量声讨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邪恶现象。 我们相信,只要重视完善立法、创新制度、革新技术并加强舆论监督,打击举报人的邪恶现象完全可以得到有效遏制,最终,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反腐斗士”撑起保护伞。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