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三点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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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5:15 北京青年报 | |||||||||
作者:潘洪其 昨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本年度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首次集中公布了62个国务院部门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据介绍,目前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基本建立,62个国务院部门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成立了工作班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也有20个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现代公共关系理论影响权力机关的结果,是政府公关框架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向媒体和公众提供信息,与媒体和公众实现沟通,用政策议程引导传媒议程和公众议程的职能。中国从1983年开始在国家各部委设立新闻发言人,当时主要是出于对外宣传的考虑,随着改革开放在社会政治生活诸多层面的日渐深入,地方政府和其他权力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建立和完善起来。与以往相比,这无疑是一个显著的进步。 新闻发言人制度首先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是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对政府而言,通过新闻发言人直接而郑重地向媒体和公众介绍政策、通报情况、宣示立场、表明态度,应当是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的题中应有之意。政务公开是民主政治框架中政府部门的法定义务,公开是原则,是惯例,不公开必须说明理由,是特例,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什么时候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都不能由政府自己说了算。所以,政府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公众信息,应当是积极主动的自觉行为,而不能是消极被动的无奈选择。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说得好,“新闻发言人不应只是在新闻发布会上面对记者,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面对记者”。这既是从工作方式的角度对新闻发言人提出的一个要求,也是从工作作风的角度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的一个希望———政府的新闻发布尽管自有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却不能流于部门主义和形式主义。政府举行集中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共信息发布的效率,而不能是为了刻意追求某种“仪式感”,毕竟公众关心的是新闻发言人如实发布了什么信息,而不是他发布该信息时的“场景效应”。 也许有不少新闻发言人感到“答记者问”是一件令人头疼的麻烦事,他们在各种培训班上一定也学过一些“答记者问”的技巧,但新闻发言人却不应当抱有“应付记者”、“利用记者”的心态。政府有公共服务的职能,媒体的职能中也有公共服务的成分,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媒体都“统一管理”起来,不是要命令所有的记者都“惟我声音是听”。政府发布公共信息有自己的规律,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也有自己的规律,希望通过政府和媒体相互尊重与合作,新闻发言人制度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成为公众了解政府、理解政府、信赖政府的一条有效途径。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