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严肃查处土地违法 通报八起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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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5:31 南方网 | ||||||||
南方网讯 今日(12月29日)上午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省加大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非法批地、非法占地和非法转让土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案件,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狠刹了土地违法歪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向媒体通报了在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查处的八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并表示,今年2000多起涉及土地违法案件已有85%的案件有了查处结果。
韶关市原北江区十里亭镇靖村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1998年至2004年2月,原北江区(现改为浈江区)十里亭镇靖村村委会,由村委会主任欧有强主持或指使,未经依法批准,采用协议方式将靖村83.21亩集体土地(其中耕地40.99亩,山坡地42.22亩)使用权非法转让办企业,共获得土地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361.9万元。2003年7月,靖村村委会在欧有强主持下进行招商引资,未经依法批准,将靖村“岭背洞”96.1亩农用地进行平整,改作他用,造成27.2亩菜地荒废,6亩鱼塘被黄泥填平,另外62.9亩耕地被推平后严重毁坏,无法种植农作物。 2004年12月17日,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欧有强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9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连同其前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09万元。 深圳市布吉镇吓围村原村委会主任梁胜常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1996年6月23日,深圳市布吉镇吓围村与深圳市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由吓围村将布吉镇(现为布吉街道办)罗岗禾坑工业区旁边奶头山约2万平方米的山地以120万元的价格(60元/平方米)交给该公司开发私人住宅。由于审批手续没有办好,该地一直未动工开发。2002年6月7日,吓围村又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规定奶头山的地价由60元/平方米提高到110元/平方米,并且规定公司应从奶头山2万平方米的土地中拿出4300平方米给吓围村自用。由于奶头山分属吓围村、布吉一村和老玗村所有,吓围村又在2003年5月27日与布吉一村和老玗村签订协议,规定由吓围村补偿另外两个村各70万元,让两个村放弃奶头上所有权。2003年7月,该公司开始在奶头上施工进行三通一平工程。同时,该公司还让原吓围村委会主任梁胜常帮忙将奶头山1万多平方米的土地分割成50余块出售。至案发时已卖出3块土地,获卖地款195万元。 2004年8月19日,罗湖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梁胜常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万元人民和上缴国库。 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2004年4月,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已被撤销的工业园区内违法扩建两条机耕路,占用土地面积8.99亩,构成非法占地行为。更为严重的是,在2004年11月21日国务院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抽查验收组进行实地核查时,该基础设施建设仍在进行中。 2004年12月,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对大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兴建的机耕路,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11.99万元。12月24日,番禺区大岗镇党委作出决定,给予大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冯显联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化州市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地产部副部长吴明等人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土地案 2002年初,化州市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东方红村委会以建“服务公司综合楼”和“化州市城西五金修造厂”为名申报征用土地。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地产部副部长吴明在协助村委会办理征用土地过程中,弄虚作假,亲自把两份征地申请报告的申请日期写成1994年至1995年间,报给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股长吴瑞裕,吴根据该局分管副局长李振堂的吩咐,起草用地批复文稿,将文稿日期写成1995年5月23日至24日,李振堂写上“经研究同意报市政府,请市府领导审批”,签发日期写成1995年5月25日。然后由吴明送给时任化州市政协副主席的李太安(因1995年李大安任化州市副市长,分管国土工作)。李大安批示“同意发”;签发日期写成1995年5月26日。吴瑞裕根据李振堂的吩咐,将《关于化州市城西五金修造厂用地的批复》和《关于东方红管理区用地批复》的批复日期按李大安的签发日期写成1995年5月26日,发文单位为化州市国土局。由于用地单位未及时缴交有关税费,直到2004年1月17日两份用地批复才发出。上述有关人员的行为,分别构成了骗取批准和非法批准用地行为。 2004年7月22日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已对上述土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理:(一)撤销城西五金修造厂和东方红村委会骗取的用地批文;(二)没收城西五金修造厂在非法占地上所建的建筑物;(三)责令东方红村委会将已非法建成办公楼以外的土地退回原土地权属单位,并对违法占地行为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 目前,茂名市纪委已对化州市政协副主席李大安进行立案查处。化州市纪委、监察局也已作出决定,给予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振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地产部副部长吴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东方红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军富撤销党支部书记处分;责令化州市国土资源局用地股股长吴瑞裕作出深刻检讨,并调离现工作岗位。 揭西县京溪园镇政府违法占地建设粤东汽车城案 2003年底,揭西县京溪园镇政府拟引资建设粤东汽车城,规划首期用地1000亩。2004年2月19日,未经办理任何审批用地手续,镇政府开始动工平整土地125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95.5亩。构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经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制止,粤东汽车城项目已停止了建设,土地已恢复了耕种。 2004年10月11日,揭阳市纪委作出决定,给予联系汽车城项目建设的县委常委李开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京溪园镇党委书记徐战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前,在9月26日,揭西县监察局已作出决定,给予京溪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贝平波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京溪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蔡宇鸿行政记过处分。 阳西县儒洞镇政府违法征地案 2000年5月20日,阳西县儒洞镇政府为了建设某旅游度假区,在没有办理农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与该镇乌石头村委会及下灶经济合作社签订“征地协议书”,组织工作人员对预征项目用地的青苗、坟墓、虾苗场、大排档等土地附着物进行清理。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征地,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2004年6月25日,阳西县纪委、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给予阳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旅游度假区项目协调办公室主任罗廷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儒洞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县广播电视传输中心主任梁先博行政警告处分。 鹤山市鹤城镇政府非法圈占土地建工业园案 2003年11月鹤山市鹤城镇政府以建工业园名义,圈占镇先锋村集体土地579亩(其中耕地178亩、山地401亩),在没有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土地进行动工开发,构成非法占地行为。 2004年4月27日鹤山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给予鹤城镇委书记陈绍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鹤城镇镇长严岸侦行政记大过处分。 东源县蓝口镇塘心村委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转让土地案 2002年10月,河源市东源县蓝口塘心村委会在未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每亩1万元的补偿价格,在该镇规划区范围内征用10.7亩土地(经查属基本农田)。村委会非法征用土地后,以每平方米100元价格卖给村民建房,共规划建房35户。现已建成房屋或形成房屋基础的有20户,目前均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2004年10月14日,东源县纪委作出决定,给予塘心村党支部书记邹光辉开除党籍处分。2004年11月,东源县检察院已对涉嫌破坏耕地的塘心村委会干部邹光辉、李永贵、范浓太(女)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相关专题:我国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