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明年1月选任 培训管理办法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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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3:13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2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提出,明年1至2月份要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预选工作,3至4月份要集中培训人民陪审员的预选人员,通过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后,确保5月1日法律生效时能统一上岗。
距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还有4个多月,曹建明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抓紧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各基层法院应优先考虑提名那些文化素质高,特别是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同时,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道德标准。 据了解,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办法》将于近日出台。此外,为做好培训工作,明年2月底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将会同国家法官学院完成人民陪审员专用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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