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职工体检还由“娘家”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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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4:36 杭州日报 | ||||||||
今后,我市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员工再也不必担心体检、订报这类原有企业的福利无处落实了,昨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不能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降低、取消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并明确了像企业原为退休人员落实的订阅报纸、安排体检等待遇应继续保持。 今年6月,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昨日出台的文件中对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进行了适当调整。包括参加门诊统筹的退休人员可在门诊约定1家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家约定医院(其中1家必须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门诊统筹的退休人员在1个自然年度内因病需多次住院治疗的,其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标准只计算1次;参加门诊统筹和医疗互助救济的退休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费用超过5000元的,就可以给予救助。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管理服务工作由街道、社区承担,部分统筹外项目由社保经办机构实行代发,原由企业发放的其他待遇仍由企业负责落实。对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费及有关福利待遇等,继续由原渠道支付;统筹外未实行代发的项目继续由企业支付。 通知还要求对企业原有用于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设施,要采取划拨、使用权转让、优惠租用等方式,交给街道、社区管理和使用,实现资源共享。 (通讯员张飞雁记者吴薇 杭州日报) | ||||||||